医院公告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选定零星工程维修改造施工单位的公告
来源:不详    阅读:0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改造(零星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改造(零星维修)工程   

2、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暂按1年,在合同期内达到30万元合同终止。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

备注

 

1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改造(零星维修)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30.00万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内);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五、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ysermyy.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0610—20220616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八、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肆份。

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06 17 17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科,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址:邵阳市双清区五一北路121号

联系方式:先生   07395291200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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