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
9.85万元。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上经营含暖通设备、空调(中央空调)清洗、维护及其相关类目;拟派送清洗人员需持证上岗(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及焊工证)。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投标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所投价格超出预算、未经医院预审或资料不齐的按非有效投标处理。
5、由于本次采购中,中央空调机组均安装在各住院楼楼顶,并且楼顶还有我院其他的设备设施,设备交错,同时考虑住院病人特殊性、复杂性、安全性,供应商必须来采购人处现场踏勘,踏勘后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踏勘证明。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踏勘证明,否则报价无效(踏勘时间:5月27日15:00,逾期不再组织)。
六、维保内容
对医院指定区域的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室内、外机体进行次清洗、维保服务,数量、清洗频次如下:
1、脑科楼、门诊楼、内科楼:风机盘管535台(包含过滤器、风轮、翅片、接水盘)每半年清洗一次,其中脑血管楼增加2次滤网清洗。
2、挂机112台,柜机15台,滤网、翅片,凝水排水管每年清洗、疏通一次。
3、中央空调主机17套(包含水泵、过滤器、翅片、温度传感器等),每年清洗、保养一次。
4、全院中央空调凝水排水管道疏通、清洗。
5、全院所有空调设备(核磁等特殊空调除外)每年一次维保。
七、维保要求
1、要求投标人制定详尽的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清洗方法及流程、正在使用的医院空调的清洗方法和措施、工作计划、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工作计划落实到天,每次出示一份清洗报告(工作量、设备运行情况等)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
2、施工中一定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围栏作业,作业前因与院方工作人员协调具体时间,投标人应做到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出非作业区域,确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3、加强管理,施工作业中必须保证医院人员、财产、物品安全,施工作业中造成的损失、任何安全事故和第三者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方应包工包料;
5、中标单位在服务完成后能保证所清洗的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否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6、在使用清洗剂、消毒剂之前,须通知医院相关人员。应将清洗过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气体告知医院相关人员,清洗服务开始以前必须确认所使用的化学药剂的类型和挥发的气体,应尽量控制挥发物的扩散,使用户和作业人员不受伤害,使用清洗剂、消毒剂和涂料应严格按照生产商说明书使用;
7、清洗完毕需提供完整的清洗检测服务报告(符合疾控要求、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出具清洗前后对比图,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8、单次维修费用100元(含100元)以下由中标方负责,100元以上由双方议价后按实结算。
八、报名有关说明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签字的投标全权代表授权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送清洗、维保人员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及焊工证。
4、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九、项目报价
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正本1份,副本3份)于开标时自行带至开标现场(报价内容格式自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07395291200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0日